◎张 丽
(江苏省方志馆,江苏南京 210019)
提 要:省级方志馆,是一省地方志文化集中展示的窗口,《地方志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对省级方志馆等馆藏建设有指导要求,一些省级方志馆在馆藏建设中形成一定的建设成果,但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优化协调发展方面,应在一省方志文化馆藏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在方志馆专业化收藏、智慧化服务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改革开放后,随着首轮、二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修,方志馆建设开始成为地方志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1996 年,全国第一家完全独立的省级方志馆——上海通志馆投入使用,该馆建筑面积5859平方米,且为单一功能建筑,有人员编制,下设管理部、资料部、编研部、培训部、地情展示部,它的建成对现代方志馆建设具有重要示范意义。2006 年《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全国掀起了建设方志馆的热潮。截至2020 年,国内已建成省级方志馆24 家。对于现代方志馆的功能,原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认为方志馆是地情馆、国情馆,是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2017年6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明确方志馆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具有收藏保护、展览展示、编纂研究、专业咨询等功能。省级方志馆,在全国方志馆建设体系以及省域公共文化服务中具有重要地位,20 余年来馆藏建设和馆藏服务取得一定的成就,但“还有一些方志馆馆藏资源比较匮乏”“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薄弱”“方志馆建设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与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要求还存在着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