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雁飞
上海凯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在逃生时一旦吸入,轻则引起呼吸道烧伤,重则中毒晕倒,甚至不少死亡都是因为晕倒后被烧,因此,及时排除烟气至关重要。每一次火灾都是一次警钟,国家对消防工作的要求越发严格,对建筑物的消防设计要求日益提高,作为一名暖通工作者,深感前期建筑设计阶段做好防火、防烟、排烟设计非常有必要。本文以工业建筑为研究对象,重点对其自然排烟及自然补风设计进行阐述。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工业厂房或仓库中需要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或部位,做了明确的规定:①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②建筑面积大于5000 m2的丁类生产车间。③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丙类仓库。④高度大于32 m的高层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20 m 的走道,其它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40 m 的疏散走道[1]。
之所以未提及甲、乙类厂房或仓库,是因为这两类厂房或仓库有爆炸危险,一旦着火,可能直接构成爆炸,往往不考虑排烟设施,重点考虑加强其防火设计及正常通风、事故通风等预防爆炸的技术措施。之所以未提及戊类厂房或仓库,是因为这类厂房或仓库生产,储存物质为不燃烧物品,火灾危险性小,不考虑排烟的设施。
丁类厂房或仓库火灾危险性也较小,但在建筑面积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