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吴泰山
杨帆是一名学生,平常都是乘坐公交车上学,为了早点到校,他通常会提前十分钟去家附近的公交车站等车。
一天早上六点,杨帆急匆匆地赶到公交车站,看到平时空无一人的站台上多了三个打着手语、身着黑衣的中年男子,他感觉有些异样。更令他不解的是,这三名男子明明互相认识,却分别乘上了三辆不同的公交车,其中一名戴着假发的男子与杨帆上了同一辆车。
出于好奇,杨帆有意无意地多看了几眼这个戴着假发的男子。挤满了乘客的公交车颠簸行进中,只见这个男子慢慢地靠近一位女乘客,并快速地从女乘客斜挎的背包中偷出了一个粉色的小钱包。杨帆本能的反应是抓住这个扒手,但转念一想,单凭他一己之力很难制服这个成年男子,他便将这一情况巧妙地告诉了公交车驾驶员。驾驶员立即按下了车上的“一键报警”按钮,附近巡逻的民警火速赶来。在杨帆的指认下,民警从扒手身上搜出被偷的钱包并交还失主,扒手李某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杨帆见义勇为的行为受到了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和团委的联合表彰,被评为“见义勇为美少年”。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检察官的话:
见义勇为是指在特定职责或特定义务之外的人员,挺身而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本案中,扒手李某在公交车上盗窃他人财物,性质恶劣,应该依法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