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东, 刘某承
(1.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北京 100101; 2.中国科学院大学, 北京 100049)
我国草地资源丰富,天然草地面积约在2.80×106~3.99×106km2之间[1],占全国领土面积的30%~40%,是为国民福祉提供保障的重要生态系统。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与测算,草地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全国草地每年提供的生态服务价值可达千亿至万亿元数量级[2-4]。而现阶段,我国草地退化严重[5]。大量的研究结果显示,导致草地退化的主要驱动力可分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个方面,自然因素主要包括气候的干暖化以及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灾害,人为因素主要包括超载过牧和过度开垦等人类活动。目前较主流的观点认为,人为因素是导致草原退化的最主要驱动力,自然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加快草原退化的进程[6-12]。基于此,为了遏制人类活动对草原生态环境的持续破坏,2011年起,我国开始实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简称草原补奖政策)。
作为我国草原生态补偿的重要举措之一,草原补奖政策具有拨款数额大(2011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136亿元,后逐年增长),受众群体多,覆盖面积广等特点,是当前生态补偿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现阶段对该项政策的效应评价研究包含了法律体系[13]、监管力度[14]、执行难度[15]、补奖机制[16]、补奖标准[17]、牧民反馈[18]等诸多方面,相应成果对政策未来的调整与改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截至目前,这些研究尚缺乏系统的梳理与分析。因此,本文梳理了草原补奖政策效应评价研究的各环节内容,总结其研究方法,旨在对政策的总体效应评价以及开拓未来的研究方向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