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指纹”轮胎花纹痕迹

2021-07-06 07:41:20
法制博览 2021年17期

李 龙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广东 深圳 518045)

轮胎花纹痕迹作为道路交通事故中“指纹”,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侦破中具有重大作用,特别是轻微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中痕迹的认定[1],往往起到一锤定音的效果。本文以两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轮胎花纹痕迹为例,谈几点工作体会。

一、案件一

(一)案件简介

2021年4月3日,何某骑行无牌自行车沿深圳市XX区XX街道XX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途经XX路XX路段时,该车车头与沿XX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的由陈某骑行的无号牌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倒地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因碰撞痕迹不明显,双方意见不一致,办案民警也无从判断事实,交警委托我所对两车碰撞痕迹进行鉴定。

(二)检验过程

接到委托进行检验两车时,时间上已经与事发时间间隔半个月,且期间两车未及时扣留频繁使用车辆。检验两车时,几乎不能检验出两车发生碰撞相对应的痕迹。最后经过多角度观察,发现在陈某骑行的无号牌自行车前轮轮圈右侧上存在块状轮胎花纹印痕(如图1所示),与何某骑行的无号牌自行车前轮轮胎花纹进行比较(如图2所示),二者在花纹种类、大小、间距、形态均相符[2](图3/图4所示)。

图1 陈某骑行的无号牌自行车

图3 轮胎花纹印痕(翻转)

图4 轮胎花纹

(三)综合评断

自行车之间发生轻微的道路交通事故,往往不会留下太明显的碰撞痕迹,而在不明显的地方往往会留下细微的痕迹。该案中陈某骑行的无号牌自行车前轮轮圈右侧上轮胎花纹印痕,与何某骑行的无号牌自行车前轮轮胎花纹在种类、大小、间隔、形态上均相符,有力充分证实了两车发生碰撞的事实[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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