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良好网络生态,遏制网络诽谤行为

2021-07-06 14:44:38刘广河
方圆 2021年9期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大规模普及,我国网络诽谤犯罪案件的数量在逐年上升。例如浙江杭州“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因涉嫌诽谤,两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网络诽谤不仅严重侵害了被诽谤民事主体的合法名誉权,也影响了网络社会秩序,成为社会一大治理难题。因此,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肇庆移动综合部總经理刘广河建议,加大对网络诽谤行为的打击力度,降低被诽谤民事主体的维权成本,有助于引导公民自觉遵守网络社会行为规范,塑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网络诽谤犯罪长成因众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刘广河表示,网络社会已经成为普通公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已达9.9亿(来自: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随着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的兴起,网络技术为网络诽谤提供了便利条件,网络话语权不断下沉,网民“发声”越来越容易,诽谤造谣成本越来越低。

“其次,网络空间的秩序和安全维护存在一定难度。”刘广河说,网络证据存在无形性、脆弱性、高科技性等特征,诽谤者依靠网络虚拟身份,造成司法实践证据收集困难,使得后续被害人的维权之路变得异常艰难。

“此外,网络诽谤自诉人举证也存在不小的困难。”刘广河代表进一步解释,诽谤罪作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只有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程度,才属于公诉案件。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诽谤案件数量很少。在裁判文书网可以检索到的900余万件的刑事案件裁判文书中,诽谤案件的相关裁判文书仅有20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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