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曼
(贵州财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OECD对财政支农绩效的界定是财政支农投入所获得的有效性,包括了财政支农政策执行对预定计划的遵从度和社会公众对效果的满意度。陆庆平认为财政支农绩效实际上就是支农资金的投入产出比[1]。本文在集合国内外学者观点的基础上认为,财政支农支出绩效是政府在特定的经济环境和历史时期,为实现政府职能、推动农业进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而对农业进行的支出活动所产生的经济效率。
1)科学性原则。财政支农支出综合绩效评价必须客观地反映支农农业运行的性质、特点,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财政支农支出绩效评价过程中,综合全面地反映财政支农的农业项目运行的规模、效益及发展等状况。
2)系统性原则。财政活动是一种以政府为主体的活动,财政职能是政府履行经济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职能的发挥与社会、经济系统有着密切的联系。财政支农资金对农业的投资,不能只看到这笔资金对农业带来的收益,这些资金的投入,同时也会对其他产业带来收益[2]。因此,在对农业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时,要坚持系统性的原则。
贵州省从2012年至2018年各个年度的支农资金投入情况,如表1所示,表1数据来源于《贵州省统计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