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冰怡 丛琳 刘海勇 李雪竹
(1.上海新高姿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东 510000 2.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 510000)
美白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早在3500年前埃及人就已经使用美白化妆品,中国唐代孙思邈发明有专门的美白组方。美白功效已成为占据中国化妆品主流功效之一,足见拥有白皙净透的肌肤对新一代消费者的重要性。2021年3月国家药监局再次发文注册申请人申请祛斑类特殊化妆品时应当按提交符合要求的人体功效试验报告。国家发布的美白祛斑检测方法新在何处?新法令之下美白成分如何组合才能实现人体实验的显著性差异?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阐述对新法令和美白剂应用的思考。
2021年3月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文件中明确说明关于祛斑美白化妆品功效评价检验报告的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申请祛斑美白妆品注册时,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人体功效试验报告;2021年5月1日前申请并取得注册的祛斑美白化妆品,注册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补充提交人体功效试验报告;2021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请并取得注册的祛斑美白,注册人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补充提交符合要求的人体功效试验报告。自此,具有美白祛斑功效的特殊化妆品取得注册资格仅需要提供美白剂佐证材料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如何在过渡期实现自研产品在人体功效试验中的有效性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