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泉
(武汉海关 统计分析处,湖北 武汉 430040)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下简称“海南自贸港”)的指导思想,要求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由此,“海关监管特殊区域”首次被提出,并被定义为海南自贸港的特有状态,其与我国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既有相似之处和承续关系,也有明显差别和替代关系。海南自贸港由散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变成连片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离不开封关运作和分线管理两大制度的支撑。两者均属于自贸港监管制度的集成式创新,为自贸港各项政策实施和功能配套提供了基本条件和时空标准。其中,封关运作将于2025年前完成,分为封关前和封关后两个阶段,为自贸港制度过渡和转换明确了节点,赋予自贸港建设以时间标准;分线管理立足于全岛自贸港,区分“一线”和“二线”两个连接线(1)“一线、二线”由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引入自贸港实践中并赋予新的管理要求。《总体方案》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设立“一线”,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简称内地)之间设立“二线”。,分别对接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赋予自贸港建设以空间标准。对此开展研究,具有理论上的创新意义和实践上的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