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霖,王一飞,张 磊
(1.中国气象局气象发展与规划院,北京 100081;2.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北京 100081;3.宜昌市气象局,湖北宜昌 443000)
作为世界气象组织成员国,中国、日本、韩国基于本国国情明确气象部门的职责目标,并构建起与之相适应的预算收支结构,有力地推动气象事业发展。不同的预算收支相对客观反映出各国气象事业发展侧重点,为拓展气象部门预算研究提供开阔的视野与有益的借鉴。已有的研究,聚焦于部门预算管理[1-2]、预算执行[3]与绩效考评[4-5],少有国家间的对比分析[6]。有鉴于此,本文从中日韩气象部门职责目标出发,梳理各国气象部门预算收支特点,为改善中国气象部门预算收支结构提供借鉴。
中日韩三国气象部门职责目标的表述有所差异,除去对地震、火山观测预警外,基本方向是一致的。《全国气象现代化发展纲要(2015—2030年)》明确了中国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即推动建设气象强国,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全福祉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并提出了全面实现气象现代化的长期发展目标,即:(1)全面建成适应国家战略发展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2)全面建成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具备全球监测、全球预报、全球服务的业务能力。气象监测预报服务产品的时空分辨率更加精细,天气气候一体化的无缝隙监测预报预测业务更加完善,气象服务全方位融入经济社会相关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