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鹏


摘 要:本文通过两起船舶水污染违法行为案例,结合川江瀘州段港口、码头以及通航水域船舶水污染现状,分别从航运企业、船员、船舶、港口、船检以及监督检查等六个方面深入分析目前船舶水污染行为的原因,并从加强宣传、加强培训、完善机制等九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对策,为推进美丽长江建设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参考。
关键词:川江;泸州;船舶;防污染
中图分类号:U67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21)03-0117-05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近些年,随着长江流域经济的快速发展,长江水域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特别是作为长江上游川江段,由于航道险峻,水流速快以及缺乏专业的船舶污染防治力量等原因,船舶水污染防治艰巨而复杂。本文从两起船舶涉污案例出发,对目前川江上游水域船舶水污染现状及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策。
1两起船舶水污染案例
案例一:2019年8月,泸州海事执法人员在登轮检查泸州籍干货船“青龙XX”轮,发现该船于2019年8月6日使用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且生活污水排放记录表记录的排放时间是从20:00开始到20:00结束,经调查取证,是由于记录船员疏忽,把排放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填写错误,“青龙XX” 生活污水实际排放的时间是2019年8月6日从10:00开始到11:50。存在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