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寅
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上海200444
近年来,我国研究生高等教育规模持续增长,然而承担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导师数量并没有以相同的增量和增速匹配上;相应的制度设计也较为滞后。故而导学关系产生了异化,引发了导学关系的矛盾。
(一)疏怠——导学关系中导师的立德树人作用发挥不够
1.重科研、轻育人。目前对导师的评价考核制度,更多的还是关注学术科研的成果。一方面,是由于育人效果很难量化考核;另一方面,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育人的成果很难在短时间内得以体现;再者,高校对导师的培训、指导的机制体制设计也存在缺失,无法满足当前研究生高等教育内涵建设的需求。种种复杂的现实因素导致导师育人作用的弱化和育人职责的疏怠。
2.角色多、任务重。在日常工作中,研究生导师不仅需要完成繁重的科研,往往还要承担本科生、硕士生甚至博士生的教学任务,还有一部分导师需要双肩挑起学校的行政、党建工作。很少能有时间系统地思考如何对所带研究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立德树人的工作,而不仅仅是应付性地完成学术科研任务和毕业论文。
(二)错位——导学关系异化为雇佣型。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产学研合作的逐步建立,研究生数量的急剧增长,很多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关系演化成了“老板”与“雇员”的关系。在这样的导学关系中,育人职责被严重弱化,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师生情感交流与沟通鲜少,更有甚者,将研究生当作廉价劳动力和私人雇工,极易引发矛盾,也严重阻碍了研究生的全面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