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萍仙
责任制整体护理整合了责任制护理和系统化整体护理,由责任护士负责一定数量的患者,全程、全面参与患者的各项护理服务,内容包括患者的医疗照护、病情观察、治疗、康复训练、健康教育、心理护理等[1]。2015年3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改善护理服务的通知”,要求责任护士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2]。《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内容中提出:推进以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为切入点的优质护理[3]。医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在考核评价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质量时,发现责任护士对患者的阳性体征、主要的治疗护理措施掌握不全,对患者潜在的风险关注不足、防范薄弱,为有效提高责任护士工作质量,持续改进提高护理质量,我们将“责任护士工作质量考核标准”,应用于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的过程指引和终末质量控制管理中,取得较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2018年—2019年,每季度分别从各病区抽查2例患者,其相应的责任护士作为调查对象,对该护士进行考核。抽查对象为一级护理及二级护理患者,首选危重、手术等一级护理患者,如无一级护理患者,则选取二级护理患者。实施前抽查患者中,一级护理患者207例,二级护理患者33例;实施后抽查患者中,一级护理患者218例,二级护理患者22例;实施前后抽查患者护理级别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