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渊
2021年6月10日,《数据安全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本法是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也是国家安全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
随着经济数字化、政府数字化、企业数字化的建设,数据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和企业最核心的资产。随着合资企业、跨境贸易、多厂商全球合作的模式变迁,数据开始在企业与企业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以及国与国之间流转、融合、使用。
与此同时,数据泄露也成为一大隐患。据公开报道,2020年全球数据泄露的平均损失成本为1145万美元,2019年数据泄露事件达到7098起,涉及151亿条数据记录,比2018年增长284%。
数据泄露事件影响大、损失重。数据掌控、利用以及保护能力,既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数字化发展中获得更多幸福感、安全感,也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数据安全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将数据安全保护的政策要求,通过法律文本的形式进行了明确和强化。
先看外力驱动。2018年3月23日,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签署了《澄清域外合法使用数据法》,法案要求对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犯罪、严重刑事犯罪等重大案件,无论服务提供者的通信、记录或其他信息是否存储在美国境内,要求服务商根据该法案进行调取并提供相关证据。
2018年5月25日,歐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正式实施。GDPR法案要求不论数据控制者、处理者及其处理行为在欧盟境内还是境外,只要处理的是欧盟境内居民的数据,均适用此法案,对数据实施长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