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平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中学 广东·东莞 523660)
随着新课程改革不断的推进,2016年9月《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提出了新时期我国学生核心素养的6大核心素养,也为各学科修订课程标准提供了基本方针和依据。结合信息技术的学科特点,《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提出了信息技术课程的4个学科核心素养,即为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学化学习与创新、信息责任。在实践教学中,如何在课程教学上实施培养学生学科核心素养,首先需要深入理解4个学科核心素养要素。
信息意识是指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和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在核心素养框架的基础上,信息意识素养是被直接明确地提出来的。作为一种意识状态,应该是在学习中自觉产生的一种认知与感受。所以,在初中阶段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应积极培养认知信息能力和意识到、体验到、领悟到信息技术所对社会、个人的影响力。从而能够判断一件事物所体现的信息获取、储存、合作分享等过程,并且对其过程、意义形成一种下意识、具有价值的判断思维。
计算思维作为一个信息技术学科课标的新概念,深远影响着课堂新教学。计算思维由美籍华裔计算机科学家周以真教授提出:“运用计算机科学的基础概念进行问题求解、系统设计以及人类行为理解等涵盖计算机科学之广度的一系列思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