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威
时下,我国中小学课堂教学正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变革。在价值取向上,正从以传授知识为本转向以立德树人为本;在生态理念上,正从知识本位课堂转向生命本位课堂;在组织形式上,正从以教授为中心转向以学习为中心;在学习方式上,正从个体性、间接性学习转向合作性、体验性学习。有鉴于此,构建学习共同体视域下学习中心课堂是大势所趋,已成为当下我国中小学课堂教学转型的基本取向。所谓“学习共同体视域下学习中心课堂”,是指在班级中构建4—8人为一组的学习共同体,以“共同学习愿景、互助与协商、共同体文化”三大原则为抓手,以学习共同体为社会组织单位,将合作、自主与探究式学习活动贯穿课堂教学全过程的课堂组织形式。课堂教学过程成为学生在教师的激发、引导下自身能动、独立(自主)的学习状态。[1]
那么,教师何时才需要施“教”,且“教”什么内容呢?笔者认为,在学习共同体视域下学习中心课堂中,教师在组织学生学习活动之前要明确:学生哪些内容“不教”,学生也能学会。即学生通过个体或群体学习行为能掌握的内容,教师一般不予以讲解;只有当学生遇到无法或不易学习的内容时,教师才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如图1所示。

图1 学习共同体视域下学习中心课堂中教师“教”的前提
从图1可以看出,群体学习只是学习共同体视域下学习中心课堂的一种组织形式,但不是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