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贵兵,古 霞,刘亭役,刘 希
(1.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 400020;2.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 400020)
目前,我国建筑工地排水管控相关政策标准还不够完善,虽已明确禁止向城镇排水设施倾倒施工泥浆,但仅要求施工场地需设置三级沉淀池、化粪池等设施对施工排水进行预处理,尚未明确基坑排水、生活污水、冲洗水等不同种类的施工排水在“收集-处理-排放-回用”过程中的要求,不利于对施工现场排水行为的有效管理。近年来,建筑工地排水一般经简易处理后排放,直排下水道、水体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一方面造成排水设施堵塞、运行异常,另一方面对水环境产生污染。本文对重庆市3个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施工污水进行调研,其悬浮物(SS)平均值为966 mg/L,约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1](SS≤70 mg/L)的14倍。姜辉等[2]对施工现场生活污水污染进行了推算,结果表明每100 000 m2建筑面积的工程项目,建设期排放生活污水为60 000~70 000 t,排放化学需氧量(CODCr)为24~28 t,如果不经过处理直接排入环境中,可对120万~140万m3的水体造成污染。绿色施工是建筑施工发展的必然趋势,而现行工地排水管控存在薄弱环节,亟需对其水质监测项目、排放去向、技术措施等开展研究。
建筑工地排水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市政管网)等施工现场产生的各种排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施工污水、生活污水以及雨水[3]。其中,施工废水为井点降水、基坑排水、渗水等,施工污水为车辆及施工机具的冲洗水、场地冲洗水、桩基施工泥浆水、混凝土养护排水、设备水压试验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