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的分类有很多种,对人体作用不同,分类方法也有差异。毒品可以按国际公约、按来源、按药理学作用、按人体毒性程度危害来进行。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根据“六一公约”与“七一公约”等国际公约规定,可以将毒品分为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两大类,這就是一种目前国际共识的分类方法,属于药理学的分类原则。
麻醉药品。麻醉药品就是指医疗上具有麻醉、镇痛等作用,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与精神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主要包括阿片类(天然与合成)、可卡因类与大麻类三种。
精神药品。精神药品就是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其兴奋、抑制或致幻,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主要包括兴奋剂、镇静剂与致幻剂三类。
广义上讲,麻醉品也属于精神药品的范畴,麻醉品与精神药品被统称为精神活性物质。凡就是能作用于脑神经细胞并产生精神与行为效应的物质,都可列入精神活性物质的范围,其有许多具有致依赖性的潜力。
天然毒品。天然毒品来源于植物,可将植物某一部分直接吸食、饮用,或提取分离含量较高的有效毒品成分。常见天然毒品有:鸦片、大麻、古柯等。
人工合成毒品。人工合成毒品就是以化学物质为原料,经化学合成反应加工而成。常见的合成毒品有:苯丙胺类兴奋(冰毒、摇头丸等)、人工合成阿片类(杜冷丁、美沙酮等)、致幻剂类(PCP、氯胺酮等)、抑制剂类(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等)。
半合成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