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荣娜

以案说法, “案”从何来?
不假设、不杜撰,首先,作为新闻节目,“‘大家说法电视公开课”中涉及的所有案例都是真实发生的,杜绝虚构。作为新闻栏目,这是原则,也是底线。
专门为宣传《民法典》而开设的“‘大家说法——电视公开课”小版块,设立之初,栏目就组织编辑学习了《民法典》的法律条文和内容,通过归类梳理,把可能形成新闻选题的内容都挑出来。初期,本着新闻报道贴近性原则,这一系列都是先从《民法典》中找出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身边常遇到的内容作为法律依据,然后再根据法律条文,去寻找合适的、真实发生过的案例,以案说法。比如节目初期播发的《遗嘱继承 条款有变化》《高空抛物 究竟怎么追责?》等一批报道,都是结合大家都关注的话题,采用“以法寻案”的方式。这样找出的选题能保证栏目报道的播发频次,形成宣传报道《民法典》的声势。不过,这样的选题和报道也有局限性,那就是案例可能都不是新近发生的,虽然满足了贴近性,但对于新闻栏目来讲,时效性就会比较差。甚至可以说,有些案例已经“过时”了,栏目也慢慢发现了这一情况,并逐步开始探索新方式,寻找更适合的选题策划方法。
2020年10月11日,“‘大家说法 电视公开课”小版块播出了这样一则报道:《无亲无故 谁担任监护人?》。报道讲述了一个老人突发疾病辞世,没有留下遗嘱,唯一的孩子智力水平又只有三四岁孩子的水平,这种情况下,该由谁来监护呢?这篇报道是记者采访过程中一次真正的“遇事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