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军 安磊 马申佳
摘要:针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迅猛发展,水利工程建设也取得前所未有的发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水利建设市场尤为重要[1],2020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实施以来,在节约资金、预防腐败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是招投标领域还是暴露出的问题依然十分严峻,例如:串通投标、非法围标、必须招标项目中的规避招标、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等问题,严重扰乱了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破坏了招标投标中的公平竞争机制[2]。本文就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深入。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领域问题。近年来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持续深入的开展了系列整治工作,招投标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在利益面前,个别领导干部不能守住法纪底线,直接或便相干预招投标,只是表现形式更隐蔽,难以找到相关证据,只有在工程出了问题或干部个人出了问题后才被挖掘出来。二是项目法人不按规定招标。“化整为零”、多分几个标段规避招标;违规采取邀请招标;BT等项目违规确定投资建设人;不在规定场所开标;不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评标;招标文件设置排他条款等。三是围标串标。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和投标人暗中操纵、围标串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