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拥军,周 畅,杨敏润,肖恬煦,杨 兵
(1. 西南交通大学 土木工程学院,四川 成都 610031; 2.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041)
砌体结构具有取材方便、造价便宜、耐久性和耐火性好的特点,在农村房屋结构中大量存在。由于砌体材料的脆性较大,使得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较差。已有震害研究表明,6.0级及以上强烈地震对农村砌体结构具有很大的破坏性。1975年海城地震、1976年唐山地震和2008年的汶川地震中,农村砌体结构房屋的破坏非常严重[1-3]。强烈地震通过地震波释放出能量,使地表产生剧烈运动和变形,具有随机突发、区域特性明显、破坏范围大和难以预测的特点。中国地处世界两大地震带(环太平洋地震带和欧亚地震带)之间,地震活动频繁,大多数地区都爆发过强烈地震。其中,很多地震重灾区发生在离震中较近的农村地区,因此,对农村房屋进行抗震评定是广大土木科技工作者首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对结构进行抗震评定应考虑结构构件的重要性问题。地震作用下,不同种类、不同部位的构件对结构整体的影响程度会有差异,如果某个构件的失效较容易导致整个结构的破坏,则该构件在结构中的作用也就相对重要,这便是构件的重要性问题[4-7]。
构件的重要性评价可分为定性评价法和定量评价法2类。定性评价主要根据工程经验对构件重要性进行区分,对复杂结构应用较为困难,一般仅适用于简单结构。在定量评价方面,荣海澄等[8]和Gharaibeh等[9]提出以结构构件抗力减小后所导致结构可靠度的降低程度来衡量构件的重要性,该方法不仅计算复杂而且应用十分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