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力
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严格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与法律效果。正是因为“法治”,酒驾醉驾才能被法律的缰绳勒住;正是因为坚持法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与社会传播、社会教育共同发力,“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才深入人心,不断固化形成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社会风气。
多年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交通宣传委员会(以下简称“交宣委”)携全国交通广播播出机构与公安部交管局及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开展了“文明交通在行动”“爱心送考”“警媒联动-温暖回家路”“黄金周交通安全出行大提示”等一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受到中宣部《新闻阅评》充分肯定,获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和社会效益。
“醉驾入刑”是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落实,体现了法律的规范性、引导性和约束性,有利于维护法律尊嚴,增强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酒驾醉驾治理是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一环,是维护人民群众共同利益的重要举措。社会各行各业以及公民个人,都有义务为巩固抵制酒驾、醉驾的社会共识作出努力。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我们期待,经过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以及人民群众一如既往的支持与认可,酒驾醉驾治理将不断向规范化、人性化、科学化迈进,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更高水平的新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