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仁敏 陈思锦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自然资源部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发改环资〔2021〕711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问出台《行动计划》的背景是什么?
答:我国沿海11个省(区、市)创造了55%的国内生产总值,而水资源总量仅占全国的27%,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特别是,55个沿海地级以上城市中有51个为缺水城市,12个海岛县全部为缺水县,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海水淡化是重要优质增量水源,对缓解沿海地区和海岛水资源短缺,保障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从国际看,海水淡化已得到大规模利用。全球海水淡化产能从2000年的不足0.3亿吨/日已发展到2020年的1亿吨/日,年均增幅超过7%。海水淡化造水成本从上世纪70年代10美元/吨下降到目前不足1美元/吨。160多个国家的约3亿人长期饮用海水淡化水。
从国内看,目前我国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123个,海水淡化能力超过160万立方米/日,是世界上少数拥有海水淡化技术的国家之一,具备规模化发展的技术条件和产业基础。但我们也要看到,我国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水平与国内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海水淡化总体规模相对较小,关键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不少地方海水淡化水入網存在一定障碍。此外,还存在相关标准规范不衔接、激励措施不足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保障我国沿海地区和海岛水资源安全,促进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委联合自然资源部印发《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