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黄慧妍
从自然环境上看,阿姆斯特丹所在地并不十分适合筑城。首先,阿姆斯特丹的土地主要由当地居民筑水坝围海造田形成。以当时的技术水平,水坝较易被海潮冲垮,对城市安全形成威胁;其次,阿姆斯特丹所在地及其周边有大量流域变动频繁的河流,包括阿姆斯特尔河、莱茵河、默兹河及斯海尔德河,土地的肥沃状况经常改变,粮食种植得不到保障。
“比较优势”概念由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于1817年在其《政治经济学基赋税原理》一书中提出[3]。他认为,一国应出口劳动生产率比较高的产品,进口劳动生产率比较低的产品,即一国生产模式由比较优势来决定[4]。城市间的比较优势使得城市间的贸易变得有利可图,而贸易则能促进城市的发展。因此,城市选址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地方能够使城市逐渐发展起来。
比较优势促使贸易的出现,但贸易只有在交通成本相对于生产力差别比较小时才有利可图[5]。因此,城市需要选址在一个交通便利的地方,并通过对交通工具运输能力的提升,减少单位产品运输成本,增加城市获利。
择址建城的目的是不断发展城市,使其更好地为人们服务。比较优势和运输规模经济相结合能够促进城市的发展,是城市选址时应考虑的因素,也是建城后需要不断改善提升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