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中
(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 长沙 410205)
比起传统的承包模式,近几年开始在国际流行的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EPC工程总承包方需要接受业主的委托,拟定工程项目设计、运行、采购等阶段的合同,并对其进行承包[1]。这种模式对于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是十分有利的,因此,我国应大力提倡这种承包模式,提升项目设计的深度,加强对工程施工、采购、设计等阶段的管理,促进工程承包企业的优化升级,促进其做大做强。但是,因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在工程中的管理过于深化,所以在安全风险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本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以江苏某房建项目为例,对EPC工程总承包过程中安全管理进行研究。
建筑行业的监管人员通常根据《安全检查评分表》对建筑工程的安全指标进行评价,但是这种方式在EPC总承包模式中存在一定的漏洞。EPC总承包模式是业主方将工程全部承包给一个总承包方,然后总承包方再将各个小的工程项目承包给分包方,由分包方建设具体的工程项目[2]。根据实际情况反映,每次总承包单位开始进行安全检查时,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都十分用心,然而每次检查过后,安全管理制度又形同虚设。为便于对工程进行安全评估,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因此,建筑行业急需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关于EPC总承包模式的安全评估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