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秀岭
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这部法律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最高可罰1亿元,是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一大看点。6月11日,国新办举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推动安全发展发布会。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介绍,这次修改普遍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就事故罚款方面,由现行法规定的20万元至200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至1亿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事故罚款数额由年收入的30%至80%,提高至40%至100%。
生命最宝贵,安全大过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如何守住这条“红线”?依法管理是根本性的举措。我国现行《安全生产法》是2002年制定的,2009年和2014年进行过两次修改,今年是第三次修改。这部法律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实警醒我们,过去长期积累的传统风险还没有完全消除,有的还在集中暴露,新的风险又不断涌现。尤其是,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处于爬坡期、过坎期。现在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提出“安全事故最高可罚1亿元”,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安全事故最高可罚1亿元”,是一种警示,也是对安全工作的新要求。据报道,今年4月份以来,国务院安委办在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期间,分批组织了34个工作组,聚焦矿山、危化、消防、工贸、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对180多个企业单位进行了明查暗访,公开曝光了矿山、危化、粉尘涉爆、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问题隐患和典型案例,有地方仍然存在只重发展不顾安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