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凯,张衍福,赵 新
(山东省水利综合事业服务中心,山东 济南 250014)
山东省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面积为12210km2,约占全国超采区总面积的1/5,其中淄博至潍坊区域超采区面积达5 422 km2,占全省超采区总面积的44.4%,该区域是山东省最大的地下水超采区,出现了环境地质灾害及生态环境破坏现象,对当地的水生态环境、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危害。为实现地下水超采区的综合治理,有效解决区域水资源短缺、超采、时空分布不均等问题,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山东省全面开展实施了地下水超采区域综合治理示范项目[1]。为保障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建成后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实现对地下水超采区域综合治理的全面管理,建立一套综合管理的信息化系统[2],有利于为省、县、工程三级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数据和决策支持,实现建设过程“可管”、“可控”、“可监督”,建设成果“可看”、“可用”、“可分析”,日常管理“便捷”、“高效”、“可协同”,全面提高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3]。
系统建设是个复杂的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项目的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及分阶段目标[4],进行统一的规划设计,保障各个环节相互衔接。同时还要建立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和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标准。
综合考虑人力、物力、资金等多方面因素,把总体目标分解为若干阶段性任务,根据目前地下水超采区最核心、最关注的建设需要,合理安排运筹,并集中力量解决不同阶段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