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化时期的农民贫困及其化解对乡村振兴的历史启示

2021-07-29 05:16:05王丽瞿商
贵州财经大学学报 2021年3期

王丽 瞿商

摘要:集体化时期农民贫困表现为普遍的超支现象,允许超支行为的出现可视为政府对农户的道义补助,亦可视为新中国反贫困事业的历史起点。集中劳动和统一分配的集体化制度设计与实践是超支现象产生的制度根源。当分配所得大于劳动投入时出现超支现象,反映出集体化制度设计中的平均化:在量化劳动投入的同时,又要兼顾农户“生存伦理”的需求。这样的制度设计成为困难农户的生活保障,但也导致了公平与效率问题,造成超支的恶性循环,从而影响了集体经济的稳定性。尽管国家和农户为化解超支问题做了很多尝试,但直到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释放了改革红利,激发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才使超支问题得以彻底解决。这为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成果和促进农村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启示。

关键词:集体化;超支;农村改革;乡村振兴

文章编号:2095-5960(2021)03-0001-11;中图分类号F329.1/.7;文献标识码:A

2020年是中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此时回溯集体化时期农村贫困与反贫困的历史,无疑对当前巩固脱贫成果和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学界普遍认为中国的扶贫事业源于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1949—1977年只存在“广义扶贫”,具体表现为“以实物救济为主,对农村特困群体与受灾群众进行救助,救济对象主要是无劳动能力、无人抚养或赡养的五保户、特困户与其他困难群体,具有显著的单一性与分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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