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 平
(兰州文理学院旅游学院,甘肃 兰州73000)
“工匠精神” 一词在我国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00 多年前的春秋“班墨时代”,春秋战国的官书《考工记》、北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元代薛景石的《梓人遗制》、明朝宋应星的《天工开物》等史书都记载了关于我国古代手工艺者“工匠精神”的内容;西方国家的“工匠精神”则在承袭了古希腊、古罗马传统文化中对至善理念的追求和对法律规范遵循的基础之上,讲究制度标准,强调执行程序,侧重点主要体现在“质量、程序、标准、超越、热爱”五个方面[1],完美地体现了现代西方国家浓重的民族文化及其职人精神;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工匠精神”在一代一代的传承与发展进程中,也被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2],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发展进程中,在职业观更新转变及人才需求不断提高等因素的影响下,“工匠精神”再次被赋予了新的时代精神,历史的沿革从纵向积淀了“工匠精神”的内涵,时代的进步从横向丰富着“工匠精神”的品质,继承与发展的过程使“工匠精神”不仅要体现古代匠人身上的优良品质,又必须要符合新时代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
在《现代汉语词典》《古代汉语词典》以及《辞海》中,都有对“工匠”一词的释义,它是指“手艺工人”[3-5],“工匠精神” 即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体现出的一种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