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 刘凌慧子 高俊
(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 昆明 650091)
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2017年10月,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1]
云南民间散存有丰富的少数民族生态伦理档案文献,这些档案文献反映了各少数民族先民在历史上为保护生态环境而形成的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各种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以文书、古籍、碑刻、口述,以及非遗等不同形式传承下来的历史记录。这些档案文献遗产内容丰富,主要类型有:一是少数民族纸质生态伦理档案文献,主要以文书、古籍的形式,使用民族文字或汉文等直接撰写而成。如以民族文字书写的有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迪庆本寨藏公堂布卷藏文公约》,傣文《传家祖训》,彝文《劝善经》等;以汉文形成的有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开远市白打公议寨规永垂》、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牟定县迤西冲坝水规》等。二是少数民族石刻生态伦理档案文献。云南许多民族为保护自然环境,常常把一些乡规民约等刻写在石质载体之上,如明代《云南保山孝感泉四村班水碑记》、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盈江县昔马乡黄桑坡护林公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