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相革 李显军 陈 倩
(1.中国农业大学,北京 100193;2.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北京 100081)
绿色食品认证和发展在我国已经走过了30年,与绿色食品安全质量密切相关的《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也经过了多次修改,2000年3月2日颁布了NY/T 393-2000《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本文中简称2000版),经过13年的应用和实施,在2013年12月13日颁布了NY/T 393-2013《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本文中简称2013版),在2020年7月27日发布了NY/T 393-2020《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本文中简称2020版),并于2020年11月1日实施。2013版较2000版,编写结构和体例上修改较大,增加了引言、有害生物防治原则和绿色食品农药残留要求3部分内容,并将可使用的农药种类从原准许和禁用混合制调整为单纯的准许清单制。2020版在2013版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了绿色食品农药使用的原则,增加了评估筛选农药的条件,调整了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提升了农药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一致性,为绿色食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理论和管理的依据。本文总结了《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历次版本的修订情况和动态变化,并分析了2020版《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的特点及应用方向和挑战。
(一)2000版随着绿色食品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逐步成熟以及人们对食品安全认识的普遍提升,为了在农药使用方面体现绿色食品生产发展的理念,且有区别于普通产品的可操作的技术标准,2000年,原农业部发布实施了NY/T 393-2000《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