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芦屯镇位于营口市鲅鱼圈区东北部,山川景色秀美、自然资源丰富、人文底蕴厚重,是远近闻名的“辽剧之乡”,荣获“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稱号;区域总面积103平方公里,下辖4个社区、18个行政村,总人口6.8万人,有党员1858名。多年来,镇党委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抓重点、求突破”工作思路,凝心聚力谋发展,上下一心抓落实,不断推动镇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先后荣获省市区三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芦屯镇则荣获“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示范镇”“全国文明小城镇”“辽宁省文明乡镇”等称号。日前,芦屯镇党委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芦屯镇党委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及“三会一课”等制度为重点,以“每周一学”品牌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持续优化基层干部队伍,芦屯镇累计投入300余万元进行村部提档升级改造,其中新建村部4个、改扩建6个;镇党委细心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在全区率先全面完成了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并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现了“四个好”目标(选出好支书、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打造好开局)。
芦屯镇党委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制订《芦屯镇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工作推进方案》,全面开展基层党建项目立项工作,全力打造“一村一品”特色党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