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庭威
摘 要: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进步,互联网平台发展迅猛,互联网平台经济方兴未艾,其为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亦促进经济向更高质量转型发展。然而,互联网平台利用自身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案件频发,实践过程中,平台所具有的价格非对称性、动态竞争性、交叉网络外部性等特征為相关市场界定工作带来新的挑战。经长期发展,互联网平台演化出诸多反竞争效应,如锁定效应、传导效应及混同效应,其严重限制竞争、阻碍创新、损害消费者权益,因此界定相关市场至关重要。相关市场界定可探寻四步走的规制路径,首先,明晰软件的“应用层面”与“平台层面”以更好地保护创新;其次,判断互联网平台交叉网络外部性的正负以更好地节约执法、司法资源;再次,探求典型案例界定方法以最大程度简化界定程序;最后,方法用尽时,跳过相关市场界定,直接认定垄断行为。
关键词:互联网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特征;反竞争效应;相关市场界定;规制路径
中图分类号:D 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9783(2021)02-0032-10
一、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平台是一种市场交易场所,也是一种市场交易机制,它通过向买卖双方收取一定的市场交易费用来促进市场平滑运行[1]。平台是一种现实或虚拟空间,该空间可以导致或促成双方或多方客户之间的交易[2]。互联网平台建立于平台(虚拟空间)基础之上,由此衍生的互联网平台经济已从一开始的经营行为扩展成当下方兴未艾的商业模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