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南
(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贵阳 550025)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土地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征地过程中出现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面对频发的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政府的防备和戒备显得尤为重要[1-2]。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的推进,需要话语作为有效支撑,话语是推行防范工作的关键点。因此,本文重点关注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的话语,拟就地方政府防范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的话语进行探索性评价。
学术界就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的治理与防范开展过专门研究[3-4],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征地冲突形成的原因、征地冲突的治理和征地冲突的防范。
学者们认为利益主体的矛盾、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利益的博弈空间、相关制度的健全等,是征地冲突形成的主要原因。征地过程中,冲突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冲突,政府是整个征地过程的计划者和决策者,村委会具有政府代表和失地农民代表的双重身份,失地农民是被征地的实际使用者和受益者,开发商是征用土地的最终使用者和补偿安置费用的承担者,各利益主体的需要,引发征地矛盾[5]。征地冲突事件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利益主体之间社会关系存在复杂性,农民法律意识、上访单位责任意识、违法行为监督、争议解决机制等社会关系的合理处理,是影响征地冲突事件爆发的关键[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