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新
(江苏省如东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江苏 如东 226400)
随着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环境、市政等工程项目大量投建,其中以大型水处理构筑物最具代表性。在进行建设于地下水位高且埋深较深的地下水池排空检修的过程中,地下水会对水池等构筑物产生较大的上浮力,影响构筑物的安全性。所以,在构筑物设计阶段必须采取恰当的抗浮措施预防构筑物因上浮力的作用而发生开裂以及周围相连管道因受力不均而出现破坏,保证构筑物长期安全稳定运行。与此同时,不同的抗浮设计和抗浮措施既影响抗浮效果,又与工程造价直接相关,必须在充分保证构筑物运行安全的基础上,从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性等角度选择恰当适用的抗浮措施。
当前,较为常用的抗浮设计包括抗力平衡型和降水疏排型两类。抗力平衡型抗浮设计主要借助自重或压重、抗拔锚杆及抗拔桩等措施加大抗力,使之超过地下水浮力后实现构筑物抗浮稳定的目的;降水疏排型抗浮设计则主要通过砂石反滤层、排水盲沟、降水井、抗浮阀等排降水措施的应用,使地下水位降至自重平衡抗浮水位,实现抗浮稳定。
抗力平衡型和降水疏排型抗浮措施在设计理念、技术要求、施工难度及工程造价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抗力平衡型抗浮措施工艺比较成熟,适用性较广,且无需后期运营监管等投入,对于长期处于高地下水位且土质不良的南方及沿海地区的构筑物较为适用,为增强抗浮效果,还可以将地基设计为承压和抗拔一体桩[1],使其兼具承受上部荷载和抗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