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鹏飞,吴晶宇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2.北方工业大学,北京 100144)
互信,即相互信任,是国际关系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虽然结构现实主义否认了互信在合作中的价值,但在自由制度主义的理论体系中,互信获得了高度评价。基欧汉认为:隐藏偏好虽然可以获得暂时的好处,但这样的做法会使盟友感到不安,降低今后国家信用承诺的效力,损害国家此后的获利能力。[1]中国的国际关系理论始终将互信置于重要位置,认为互信是指超越社会制度与意识形态的差异,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心态,互不敌视,互不猜疑。[2]互信是决定中国—东盟关系的关键因素,更是双方打击跨国犯罪合作的决定因素。
随着中国—东盟互信不断发展、升级,双方在打击跨国犯罪领域中的合作逐渐深入。1991年东盟首次邀请中国外长参加其外长会议标志着中国—东盟正式确立了对话关系,打破了冷战时期彼此基本隔绝的状态。打击跨国犯罪领域中的合作随之出现;同年中国主办了第一次中国、缅甸、泰国高级官员会议,讨论区域禁毒合作事项。1993年中老缅泰四国在联合国总部签署的《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MOU机制)是中国与东南亚在禁毒合作中迈出的一大步。1997年是双方打击跨国犯罪合作的重要节点,在同年爆发的金融危机中,中国顶住巨大压力坚持人民币不贬值,一定程度上抑制住了危机形势的恶化,赢得了东南亚国家对中国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