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匪的历史:兼论莫言小说中的土匪形象

2021-08-05 21:22郭娜
西部学刊 2021年10期
关键词:红高粱家族土匪

摘要:土匪是中国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一类人,他们中既有行侠仗义之士,也不乏为非作歹之徒。土匪文化在作家笔下与传统文化中的侠士、游侠相结合,变成了文学作品中敢作敢当、身怀绝技、除暴安良、义薄云天的典型。此外文学作品中类型化的还有政治围剿型土匪形象,最为典型的当属《林海雪原》中的座山雕等。上世纪80年代以后,人性回归型土匪形象在文学创作中占据主流,莫言的《红高粱家族》首开了中国土匪的人性化书写史。莫言笔下的余占鳌等众土匪形象,都是人性与匪性的结合体,其嫉恶如仇、行侠仗义,有着正常人的喜怒哀乐。这些文学长廊中极具代表性的形象,为后续写土匪的作家提供了宝贵的范本和创作经验。

关键词:土匪;《红高粱家族》;人性书写

中图分类号:I207.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12-0150-03

土匪是中国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一类人,他们中既有行侠仗义之士,也不乏为非作歹之徒。土匪这类特殊群体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销声匿迹,但在文学长廊中却没有随之消逝。它和众多文学形象一起,丰富着作家的文学创作。

一、土匪的历史

土匪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凶狠残忍,杀烧抢掠;他们劫富济贫,侠肝义胆。在百姓眼中,他们是绑票勒索,坏事做尽的恶人,同时也是有胆有识,不畏强权的勇士。在统治者眼中,他们是造成社会动荡的隐患,是一群野蛮的乌合之众,是被坚决围剿的对象。土匪在中国社会由来已久。“匪”在汉代之前是作为否定词来使用的,如“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到唐代有歹人,不义之徒的概念,至明清时期,才有较为明确的定义。“土匪”专用词的出现和使用约近两百年左右。明末清初,关东开禁,中原人闯入关东,朝廷压榨,列强侵入,特别是庚子之变、日俄战争以来,关东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于是走投无路的人便揭竿而起,成局建绺,占山报号,成为土匪。于是便有了“土匪”这个名词[1]。但并非在土匪这个专有名词出现之前就没有土匪性质的群体的存在。古代社会中的游侠,草寇,倭寇等已然具备了土匪的特性,并且,土匪只是一个较为官方的稱谓,除此之外还有地区称土匪为“响马”“胡子”等。随着时代的演变,土匪的种类也日益增多,大抵分为积匪、侠匪、外来匪,政治匪、兵匪、农匪、海匪、湖匪、农匪等。在某种意义上土匪也是当时社会环境的写照,“历史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政治没落了,土匪变蠢蠢欲动。”[2]一般来说,以为匪当作人生终极目标的极少,人们大都是被迫为匪。尤其是在兵荒马乱、民不聊生、政治黑暗的年代。例如,《水浒传》中的一百零八将,大都是被形势所逼才上的梁山,落草为寇。

土匪之于正统思想,一直被视为乌合之众。事实则不然,他们有自己强大的武装力量,有自己独特的生存法则。每个小匪在入伙之时都会带上自己的“局底”,从重要信息至枪炮、肉票不等。每一股土匪在成立之时都会占山报号,最为熟悉的莫过于曲波《林海雪原》中的座山雕、许大马棒、蝴蝶迷。土匪的名号主要来源于以下几类:以某种动物为名,如座山雕、花蝴蝶;以自己的外貌特征为名,如老洋人、独眼龙;以自身特长为名,如马快腿、双枪驼龙。他们有自己的生活规律,有自己特殊的言语表达,甚至于还创造出了一套完备的礼仪习俗,如婚丧、入局、退伙等,每个步骤都在匪界有固定的被匪众普遍认可和遵守的“绿林规范”。再者,土匪内部也有严格的等级划分和严厉的奖惩制度,如黄建远、孙先伟,刘培昌所著的《土匪的历史》中写道:土匪的内部成员等级划分主要有“大当家”(大当家、大哥)、“里四梁”“外四梁”“崽子”四类;绝大多数土匪的都要求遵守“四盟约、八赏规、八斩条、十不抢”。这种独属于匪界的“金科玉律”一直在历代土匪中不断被发展、革新、继承。在研究土匪历史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对土匪做类型化的单一定性。土匪虽然与正统思想、与道德规范、与法规吏律相违背,他们绑票、砸窑、抢劫、贩毒、敲诈勒索,但这并不妨碍他们除暴安良,劫富济贫。正如外国学者霍布斯鲍姆所言“他们不是被公众舆论当作单纯的犯罪分子……而是作为英雄、战士、复仇者、保卫正义的斗士,也许甚至是解放运动的领袖,总之,他们受人赞美,值得帮助和支持”[3]。历史中的土匪就是这样一群生活在社会正常生活的边缘,亦正亦邪,亦盗亦狭的人。他们是中国时代发展中难以泯灭的真实存在。

二、文学史中的土匪

文学来源于生活,土匪是中国社会中真真切切存在的一类群体,他们被视为造成众多社会问题的因素之一,他们是真实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不少作家都将写作关注点转向了土匪。再者,在社会大环境中,“他们又以身份的边缘性,生活的独特性和常人无法揭晓的奇幻性,为作家提供了很大的写作空间……作家对土匪的理解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自形诸笔端,汇成‘土匪百态图。”[4]

以写匪为主的小说历来不缺,作家笔下的土匪形象更是千姿百态。土匪较之于常人凸显的是他们身上的匪性,在法制道德之外,在团队条约之内,随着性子有所作为。土匪文化在作家笔下与传统文化中的侠士、游侠相结合,变成了文学作品中敢作敢当、身怀绝技、除暴安良、义薄云天的典型。如塑造狭义英雄型土匪形象的作品,这类作品创作从时间上主要集中与“文革”前,萧军的《第三代》《八月的乡村》,端木蕻良的《遥远的风沙》《大江》,冯德英的《苦菜花》等,此类小说中的土匪大都身怀绝技,蔑视儿女私情,遇到困难永不退缩,他们有自己的人生信念,不畏强权,并愿意为之奋斗,必要时刻甚至不惜牺牲自己保全心中的道义和信念。当代作家冯德英的《苦菜花》中塑造的柳八爷是这类土匪形象的代表。柳八爷是胶东的土匪司令之一,以典型的土匪装扮亮相:蓬乱须髯,山羊胡子,头戴的是大黄毛狗皮帽子,一把黑鞘的大片刀斜挂在身后。就是这样一个满身匪气柳八爷,枪法如神,在被八路军改编后的他成为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投身革命事业。抗战时,他英勇无畏,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身体做饵,抽出手榴弹与敌人同归于尽。这类土匪,在斗争中都可以以一敌十,具有勇不退缩的英雄气概且一般都没有男女情感及日常琐事的牵绊。再如,东北作家端木蕻良创作的《遥远的风沙》,作品中的主人公土匪煤黑子,为匪时极具野性,绑票勒索,欺凌妇女,无恶不作。在被抗日队伍收编后,英勇无比,在一次突围日军阻击的行动中,甘愿牺牲自己,来保全队员的安全。他奋不顾身地冲向日军,最终壮烈牺牲。这类作品中的土匪形象去掉了人本身的生活化气息,升华了理想化人的英雄气质,使人物逐渐走上英雄化道路。

此外文学作品中类型化的还有政治围剿型土匪形象,此类作品与时代的贴合甚为密切,且创作基本符合当时的主流话语。作品中的土匪形象开始向单一化发展,即突出了土匪为恶的一面,而扼杀了其狭义的一面。因此作品中的土匪就成了被当局围剿的对象。政治围剿型土匪创作最为典型的莫属曲波的《林海雪原》。这部小说中的土匪形象均呈现出类型化特征,占山为王、无恶不作、与当局为敌,书中集中描写的以座山雕为首的恶匪团伙,成了主流意识形态对土匪属性进行政治界定的形象演绎[5]。《林海雪原》中作家成功地塑造了座山雕、许大马棒、蝴蝶迷三位极具代表性的土匪的形象。座山雕的名号源于他尖到鼻尖快要触到上嘴唇鹰嘴鼻子,与球胆似的光秃脑袋结合,活像一只雕。作为匪首,他狡诈多疑,手段残忍,经常指派匪众下山抢劫附近的村庄,抢掠掳劫,无恶不作。共产党派剿匪小队前来围剿,最后克服各种困难,一举抓获座山雕。此类小说中的土匪不在是作者的创作核心,而是退而居其次,作为主要人物或精神团体围剿消灭的对象。在作品的创作中,作者又加入了主流意识下的大背景,使得剿匪行动有了政治色彩。因而就出现了这类政治围剿型的土匪形象。

上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个性的解放,作家的思想和笔触也变得大胆起来,人性回归型土匪形象在文学创作中占据主流,作家不过分受限于文学大环境和革命主流意识。此时以土匪为题材的小说内容也不再单一,人物形象变得丰富且饱满。

上世纪80年代莫言在小说《红高粱家族》中塑造了一个充满原始生命力且极具人性光辉的土匪形象——余占鳌。此种类型的土匪从庙堂重回市井,也越发贴近生活。余占鳌的灵魂无所束缚地飘荡在高密东北乡的高粱地里,他是英雄与土匪的混合体。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类美好情欲的自然释放,看到了人性狂放不羁的演绎。余占鳌糅合了传统价值观下的善与恶,模糊了非好即坏的二元对立界限。贾平凹在他的作品中也极力描写出了这类充满人性的真实的土匪形象,如小说《美穴地》《五魁》《晚雨》《白朗》等。在李晓的《民谣》中,作者没有将土匪按传统方式塑造成一贯的恶人形象,而是通过对比的手法描写出了土匪“冲天炮”英勇无畏和无奈的苦情历程。揭示出恶的施行者土匪在某种情况下也是恶的承受者,土匪也像社会里的其他群体一样有好有坏,有善有恶。同属于人性回归类小说的还有陈启文的《流逝人生》、孙见喜的《土匪》等。在表现人性回归的作品中“历史虽然是重要的,是他们所表现的文化、道德與人性内容的存在过程与载体,但也仅仅是载体或依托容器而已。在叙述中,‘过去时的时间标出,与‘土匪角色作为历史过程的象征符号,实际上已经不具有本体意味,作者所真正探求的,是隐藏在情节与故事背后的人性与道德的冲突”[6]。

三、莫言笔下的土匪形象

莫言以一部《红高粱家族》首开了1980年代土匪的人性化书写史。他塑造的土匪形象余占鳌成为同时代土匪题材叙事小说的楷模。除此之外,他在《檀香刑》《丰乳肥臀》等小说中,也刻画出了属于莫式风格的土匪形象。

在莫言塑造的众匪形象中,最具艺术特色的非《红高粱家族》中的余占鳌莫属。小说中的余占鳌是一个充满民族大义,有勇有谋,敢爱敢恨,不拘小节,同时又带些泼皮气的土匪形象。余占鳌出身贫寒,早年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在十三四岁时,母亲上吊自杀,余占鳌做了那一带的轿夫。在抬新娘戴凤莲去单家的途中,遇到土匪,他临危不惧,扭转了形势。戴凤莲回门的日子里他蒙面把她劫进了高粱地里,在高粱地里他们抛开一切礼义廉耻的约束相亲相爱。当家乡受到日本人侵略,他率先组织民众英勇抗日。后来又苦练“七点梅花枪”,杀了与戴凤莲有染的土匪花脖子;当自己的亲叔叔强占玲子姑娘以后能大义灭亲,杀了有恩于自己的叔叔而维护自己定下的军纪;在伏击日本人的车队时他体现的是一个司令该有的冷静与机智,做事果断毫不含糊。余占鳌是高密东北乡土匪的代表,是在十四岁时就能亲手杀了和母亲有染的和尚的斗士,也是在戴凤莲被日军打死时,跪在她身边流泪的普通男儿。他有着高粱般鲜明的性格,他杀人越货,也精忠报国,他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真切地感到种的退化。莫言以“不肖子孙”之姿奉其为“英魂”。

莫言在《丰乳肥臀》一书中也塑造了一位土匪形象,即沙月亮。沙月亮抗战时期是黑驴鸟枪队队长,在火龙桥和司马库一起,抗击日本侵略者。沙月亮有着自己的雄心壮志,他的“黑驴鸟枪队要以自己的独特风貌压住别的游击队,最终占住高密东北乡这块地盘”[7]。他在上官家驻扎时喜欢上了上官家的大女儿上官来弟,但上官鲁氏以一只野兔的嫁妆把女儿许给了孙哑巴,沙月亮联合上官来弟的妹妹们,夜里与上官来弟私奔,并赌气似的在上官家的树上挂满了几十只野兔,后来与上官来弟做着贩卖大烟土的生意。最后在出任“皇协军”旅长期间,为了救上官来弟和女儿沙枣花,被爆炸大队击败后自杀。沙月亮秉承了莫言式土匪的一贯风格,半英雄半土匪,敢爱敢恨,无所畏惧。《檀香刑》中的孙丙也极具这种土匪特性。

在莫言笔下,土匪是被赞扬,被歌颂的对象,他们是半英雄半土匪的人,他们粗放刚健,他们自由狂放,他们驰骋于高密东北乡的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在这里,“在这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里,杀人越货的土匪和精忠报国的英雄纵横驰骋,生机盎然的爱欲尽情释放,久被压抑的生命欲望得到极度的宣扬,潜在的生命力得到无限的张扬。”[8]

“土匪世界得以在新时期以来重见天日,得益于一个时代的结束,却也要归功于另一个时代作家们的勇气与开创精神。没有一颗坚强的心灵,没有无畏的叛逆勇气,没有对自由的执着追求,很难想象涉匪小说会有如此斑斓的景观,如此的厚重与深广。”[9]土匪是真实的存在,这些特殊的群体由现实生活进入到作家视野,活跃在各类文学作品中,莫言笔下的众匪形象,都是人性与匪性的结合体,他用自己的勇气和创新精神,丰富着匪性叙事小说。这些土匪嫉恶如仇但也行侠仗义,有着正常人的喜怒哀乐,恩怨情仇。这些文学长廊中极具代表性的形象,为后续写土匪的作家提供了宝贵的范本和创作经验,值得我们去深入探究。

参考文献:

[1] 曹保明.东北土匪[M].北京:西苑出版社,2004:10.

[2] 南雁.小事化大的安徽匪乱[J].东方杂志,1924(14).

[3] E.J.霍布斯鲍姆.匪徒[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11:1.

[4] 黄艳文.20世纪80、90年代小说中的土匪想象[D].广州:暨南大学,2008.

[5] 徐浪.英雄·恶魔·双面人——中国现当代小说中的土匪形象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08.

[6] 张清华.境外谈文:论中国当代文学中的历史叙事[M].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2004:64.

[7] 莫言.丰乳肥臀[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2:65.

[8] 赵思雨.论新时期匪性小说的文学叙事[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08.

[9] 周建华.新时期以来涉匪小说匪性叙事的异质化[J].当代文坛,2013(6).

作者简介:郭娜(1993—),女,汉族,陕西榆林人,单位为西安思源学院,研究方向为文艺美学。

(责任编辑:董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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