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立峰

在波澜壮阔的百年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克服种种艰难险阻,从一个胜利走向又一个胜利,依靠的是党的生机活力,而保持党的生机活力离不开党员权利保障。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是党的活动主体。保障党员权利是政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员权利保障,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把保障党员权利视为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基础,不仅赋予党员广泛而充分的权利,而且不断创造条件、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党员权利的行使。从党的一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纲领》,到五大党章首次明确党内实行民主集中制,再到七大党章第一次以专门条款列举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八大党章第一次明文规定党员权利保障的措施,直到1995 年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发扬党内民主,在2016年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其中对“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作出专门规定,进而在2020 年审议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筑牢党员权利保障的制度基础,党员权利保障进入全面发展的新时代。站在百年征程新起点上,我们党要继续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永葆党的生机活力,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