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 恂
(武汉商学院通识教育学院 湖北·武汉 430000)
1902年,天津《大公报》刊登了近代中国的第一份征婚广告①。至此,在中国人的择偶方式中,诞生了广告征婚这个形式。即使是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征婚广告虽然变换了形式,扩大了载体,但其内涵和功能却依旧如初,即通过大众媒体向社会发布征婚信息,推介自己,也提出要求,达到婚姻的目的。“所有广告都是社会的文本,是对所处时期所显现的重要发展做出的回应。②”征婚广告的文本是征婚者的婚姻观的诉求表达,更是特定时代、特定人群对社会认知构建的真实反映。本文将从征婚广告文本内容的两个方面,即征婚者的自我描述和对配偶的要求入手,对报纸征婚广告案例进行解读和分析。不论是征婚者的自我描述还是对配偶的要求,都可以归纳到年龄、外貌、收入、职业、学历、品性、观念这几个方面,所以本文的基本研究视角也是由此展开的。
1902年6月26日,天津《大公报》率先刊登出我国历史上第一则征婚启事,内容如下:
今有南清志士某君,北来游学。此君尚未娶妇,意欲访求天下有志女人,聘定为室。其主义如下:一要天足。二要通晓中西学术门径。三聘娶仪节悉照文明通例,尽除中国旧有之陋俗。如有能合以上诸格及自愿出嫁又有完全自主权者,毋论满汉新旧,贫富贵贱,长幼妍媸,均可,请即邮寄亲笔复函。若在外埠能附寄大著或玉照,更妙。
广告中,征婚者“南清志士”对自我条件的陈述仅仅透露了两个信息,即来自南方,北来游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