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雁斌,赵 正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2600;2.上海师范大学 旅游学院,上海 200234)
生态旅游是一种基于环境教育、持续发展的自然旅游形式。当前学者公认的“生态旅游”是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生态旅游特别顾问Hector于1983年最早提出。目前,国外研究普遍将生态旅游定义为“在生态资源较好的区域所开展的一切与生态休闲相关的活动”[1]。相应地,森林生态旅游则是指在林区(地)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对森林资源进行利用的旅游和游憩活动[2]。森林生态旅游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国际上大部分的生态旅游景点都位于保护区或森林公园附近区域,将森林资源进行充分利用,也注重保护森林生态系统。随后研究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旅游学研究范畴,转向与景观学、生态学和心理学等多个研究领域交叉融合趋势,表现出研究多元性和交叉性等特点。同时,国外研究已经就森林生态旅游的概念范畴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并从生态经济学、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承载力等理论入手进行了诸多理论层面的研究[3-6]。相比之下,国内相关研究起步较晚,已有研究的主题主要集中在森林生态旅游的内涵和功能、规划和开发利用,以及价值评估等方面的综合性研究,并在此过程中对森林生态旅游的内涵及概念进行了新的拓展[7-10]。可以说,已有研究对认识国际森林生态旅游的研究脉络和内容具有相当的价值和意义,但缺乏对知识演进过程进行系统性梳理,也未对相关研究的特征及发展规律进行深度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