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梦晓,袁宝龙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商学院,长沙 410004)
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1]。生态公益林有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其主要作用体现在十个方面: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净化大气环境、调节小气候、固碳释氧、生物多样性保护、营养物质循环、公益林农业防护、公益林景观和森林游憩、社会服务[2]。因此,湖南省对于公益林的管理和保护有着严格的规定,2001 年湖南省成为“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试点省之一,相继出台了《湖南省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湖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十四五”规划再次强调建设美丽湖南要“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虽然湖南省政府积极进行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建设,但仍存在过度依赖政府扶持、补偿方式单一,补偿标准较低等问题,导致公益林的所有者(以下称林农)在一定程度上所得利益远低于商业林,林农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因此,积极探索并优化湖南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生态公益林是我国对森林的一种类型划分,国外没有生态公益林这一概念。总体来说,国内外对生态公益林补偿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模式构建和标准确定。
国内外关于生态公益林补偿模式的研究主要分为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