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学富
在宋代,砚台作为“文房四宝”之一倍受文人雅士的喜爱。北宋大书法家米芾嗜砚如命,当宋徽宗赐他一方端砚时,竟兴奋得如痴似癫,将砚揣入怀中,“余墨沾渍袍袖”也在所不惜。然而,当名砚作为“雅贿”之物时,却失去了其风雅,被清正廉洁者拒之门外。
北宋初年,有一个官员想送给宰相吕蒙正一方宝砚,但知其一尘不染,怕碰壁难堪,便说要卖给他,夸耀此砚非同一般,一呵气即润,不需注水,湿润后即可磨墨作书,并说10文钱卖给他。吕蒙正顿时明白了,如此砚中之宝只要10文钱,且登门推销,其背后目的不言自明。于是,他对“卖砚者”说:“此方宝砚即使一天能呵出一担水来,也不过只值10文钱。我还是不要了。”
无独有偶,王安石也曾遇到过这样的宝砚。王安石善诗好文,且酷爱收藏文房四宝。于是,有一个地方官员投其所好,送来一方宝砚,并当面称赞宝砚的好处:呵之即可得水。王安石听了后,笑着反问他:纵得一提水,又能值几何?羞得那人无言以答,只好收起宝砚灰溜溜地走了。
像吕、王这样拒绝“雅贿”,两袖清风的官员在宋朝不乏其人,《宋史》有包拯“不持一砚归”的故事。宋康定元年(1040年),42岁的包拯调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府。端州盛产端砚,此前的知府趁着进贡之际大都敛取贡数几十倍的端砚,来赠送给当朝权贵。包拯卻命令制造的端砚仅仅满足贡数即可,不得借机层层盘剥。他在任期间没拿一方砚台回家。这段佳话千百年来被代代相传,还被衍变为一个美丽的传说:在包拯离任归朝时,男女老幼不约而同地来到码头,为这位“青天”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