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茹
摘 要: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政权制定的施政纲领、宪法大纲等文件中关于人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是根据地政权制定法律法规、确立各项制度以维护人民利益的根本依据。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地政权制定的施政纲领、宪法大纲等文件中有关人民基本权利的条款发生了规律性的变化,主要体现为人民作为权利主体的理念逐渐确立,人民基本权利的内容持续扩展,人民基本权利的独立性日益凸显,这些变化集中反映了人民主体地位的提升。立足于中国的具体国情谋求人民的解放和幸福生活,是革命根据地政权制定的施政纲领、宪法大纲等文件中人民基本权利条款变化的基本内在逻辑,也是今日中国继续推进人权事业发展所应坚持的精神和原则。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民基本权利;革命根据地
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21)05-0130-09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了多个革命根据地。为加强对革命活动的统一领导和无产阶级政权建设,革命根据地政府大都制定并颁布了“宪法大纲”“宪法原则”“施政纲领”等文件,作为施政的根本依据。①其中关于人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是这些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根据地制定法律法规、确立各项制度以维护人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也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基本权利的重视。那么,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这些文件中有关人民基本权利的条款发生了怎样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