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垠颖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硕士在读
黄曼姝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硕士在读
“材料”一词在我国古代是用作两个单字来语用的。在《说文解字》中,“材料”被解释为:“材,木梃也”;“料,量也。从斗,米在其中”。而现在我们所说的“材料”通常是指用来制造或者构成某个东西的物质。因此,当我们在讨论建筑材料时,讨论的是构成建筑的物质。
建筑的发展与材料密切相关,也离不开建造技术的发展。当材料和建造技术发生变化时,建筑也会相应改变。
从早期的木头与生土,到石头与砖块,再到工业革命后将铁材作为梁、柱。直至19世纪后期,钢筋混泥土的出现才使得建筑设计发生了革命性的飞跃。
现代主义时期的建筑非常强调材料的真实性。阿道夫•卢斯(Adolf Loos)提出“装饰即罪恶”,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材料构成空间的建造真实性。路易斯•康(Louis•Kahn)也曾用吟诗般的口吻讲述砖要成为拱门的意志,是因为砖结构的抗压能力极强而抗拉强度极低,所以,如图1所示,只有拱的形式才能实现砖自身的物性。这里强调的是尊重材料,合理利用材料特性,使之与建造形式相一致[1]。

图1 金贝尔美术馆中的拱
除了真实的建造,还要真实的表达。当罗伯特•文丘里(Robert Venturi)喊出“向拉斯维加斯学习”的口号时,当后现代主义建筑师指责现代主义建筑只有骨头时,材料的感官属性被不断放大。人们的感官对不同材料的感受各有不同,通常情况下,会认为木头是自然的、温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