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海健
(广州海事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 510000)
法院系统是我国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数据的安全交换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重点之一。法院内网系统较其他系统而言,严谨性和安全性更需要得到保障。目前,许多法院仍是手动办案存档大于使用电脑办案存档,法院工作职工仍对电脑办案存在不信任性。那是由于法院系统在内外网数据交换时,通常存在数据漏洞,数据交换时间过长,其安全性不能够得到保障。另一点则是,网络办理案件可以让人们群众有更多的选择,不必规定时间,不必选择线下立案,这可以有效地提高法院工作效率[1]。针对以上问题,提出面向法院系统的内外网安全数据交换系统的设计与实现。为法院系统安全数据交换提供新的参考思路。
设计安全数据交换系统的前提条件就是拥有完整的安全数据交换系统体系架构。为保障法院内网安全,内网与外网应控制在唯一一条连接通道,在内网中建立的内部网络单元需要对数据进行安全审查,安全审查通过才可用专用协议来进行数据交换[2]。经过多项处理,保障法院内网不存在漏洞后,即可通过专用协议进行数据交换处理。至此,法院系统的内外网安全数据交换系统体系架构构建完成。
法院是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系统之一,其网络安全建设尤其重要,在内网中建立安全网络,只使用一条连接通道进行数据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