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丑”视角下的民间舞自然观研究

2021-08-09 11:22郝丽娜
中国民族博览 2021年9期
关键词:自然观

【摘要】如今,“审丑”之风盛行,“丑”态艺术成为人民大众的新晋宠儿。为何“丑”成为欣赏对象,以丑为美?何为“美”“丑”?民间舞蹈的“丑”态又从何而来?文章以东北秧歌为例,运用人类学、美学的相关理论,通过深入分析东北地区的生态语境以及文化心理,站在中国传统主流文化的情境之中,对东北秧歌进行层层解构,试以阐释东北秧歌民间舞蹈“丑”态艺术背后所体现的自然观念,并由此肯定“丑”态艺术的美学价值与现实价值。

【关键词】审丑;东北秧歌;自然观;审美思想

【中图分类号】J7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1)09-157-03

【本文著录格式】郝丽娜.“审丑”视角下的民间舞自然观研究——以东北秧歌为例[J].中国民族博览,2021,05(09):157-159.

秧歌作为历史传承悠久,流传范围极广的民间舞蹈形式,因其内容贴近生活,表演形式灵活有趣,一直备受民间百姓的喜爱。事实上,在中国北方各地都在民间广泛流传有秧歌形式的演出,尤其在春节期间更是走街串巷,百花争艳,常常秧歌队伍一出便万人空巷。东北秧歌作为北方秧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其独特的表演风格与艺术特色,鲜艳明亮的服装道具、粗犷俏皮的动作体态、夸张滑稽的面部表情无不讓人印象深刻,人们对他们的丑态鄙夷不屑却又称赏不置,秧歌由此以“丑”闻名。

一、传统主流文化影响下的“雅”“俗”审美界定

(一)何为美:传统文化的颂歌

何为美丑,本无定论。优雅内敛为美,活泼火辣亦为美,无非是不同审美个体对于同一审美对象的审美倾向所导致的审美差异而已。然而当出现一个客观标准来衡量行为准则之时,也就自然产生了美与丑的审美理念。自西周起始,儒家思想便一直深刻影响着历朝历代,虽历经千年洗礼却仍涛声依旧,一如往昔,其政治理念、伦理思想更是影响至今,代代流传。对中国乐舞发展来说,其美学思想影响可谓根深蒂固,并直接影响人们对乐舞形式的审美取向以及审美标准,奠定了整个中华民族的艺术审美观念。

儒家美学思想力求乐舞“尽善尽美”,《论语》有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矣。”《韶》为舜的颂功乐舞,由于舜当时采用和平手段继位因此表现内容祥和平静,充斥着仁理道德的“和”气,加之表现形式完美故而“尽善尽美”。可见,孔子对乐舞的标准为内容“善”,形式“美”。《礼记·乐记》有记:“执其干戚,习其俯仰诎伸,容貌得庄焉;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可见,乐舞之“善”与“美”,实则即为“中和”。动作从容不露锋芒,妆容端庄优雅大方,队列进退有序,整齐划一,风格中和,恰如其分,既欢乐又不放肆,既端庄又不刻板,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有尺有度方“尽善尽美”。因其处处体现优雅大方之美,故而此等乐舞又被称之为“雅乐”,而“雅乐”由于其礼乐互补的特性,常常为政治统治阶层服务,用以治国安邦,统一意识形态,团结各阶层思想力量。借于当时的阶级等级制度以及政治力量的推崇,于是便形成“以雅为美”的审美倾向。

(二)何为丑:颠覆与另类

与“雅”之对应即为“俗”。若雅乐久居庙堂之高,俗乐则常在村野之外。早在西周之时,孔子就因“郑卫之音”音乐节奏明快,曲调变化较大,常常容易使人激动,魅惑君王,不利于修身克己而“恶郑声之乱雅乐也”,因此俗乐的发展在汉代以前一直饱受打压,未得重视。《礼记》有云:

子夏对曰:“今夫古乐,进旅退旅,和正以广。弦匏笙簧,会守拊始奏以文,复乱以武。治乱以相、讯疾以雅。君子于是语,于是道古。修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乐之发也。今夫新乐(即民间乐舞),进俯退俯,声以滥,溺而不止。及优侏儒,糅杂子女,不知父子。乐终不可以语,不以道古。此新乐之发也。

可见,儒家美学思想认为,动作整齐划一,音乐平缓柔和,形式正式庄严,内容修身齐家之“雅乐”为“美”,应多推崇之。而动作此起彼伏,曲调缠绵幽怨,形式男女混杂,逗趣滑稽,内容伦理不分之“俗乐”则为“丑”,应弃如敝履。由此不难发现,此时“丑”作为“美”的对立面出现,不和谐、不统一、不中和,常常与破坏伦理纲常,表现男女情爱之事相联系,曲调起伏较大,曲风萎靡浪漫,动作张扬滑稽,容易使人兴奋沉迷其中者,皆为“丑”。

(三)审美颠覆:丑亦为美

可见,“美”与“丑”此时的标准常常与政治因素相联系,本身“雅”“俗”并无美丑之分。民间乐舞被冠以“丑”也仅仅是在儒家思想影响下的误解。随着周朝礼乐制度的崩塌,自汉代始,俗乐舞渐渐有所发展,并进入宫廷。此时美丑界限渐渐开始颠覆。雅乐舞的一成不变,僵硬刻板渐渐为人们所厌弃,情感表达真挚、内容活泼有趣的民间舞蹈开始为人们所爱。民间乐舞以以往所不容之“丑”态开始大放异彩,成为舞蹈发展史上的一株奇葩,其乐舞功能也真正开始得以正视。民间舞蹈的“丑”终于为人所欣赏,纳入审美范畴,为人所接受。

二、“丑”态艺术:东北秧歌的自然观体现

(一)“不和谐”之和谐

东北秧歌作为东北地区的主要民间乐舞形式,其风格以及表演形式也深受当地的社会文化环境、自然生态环境所影响,无论其服装色彩的选择还是动作表情的呈现都体现着东北人民对自然万物的看法,对美的别样理解。

东北秧歌色彩审美以“视觉冲击”“色彩炫目”为追求,偏向于选择色彩对比强烈,纯度、明度较高的颜色,在服装搭配中常常利用冷暖对比达到炫目惹眼的目的。单从纯度来讲,纯度即饱和度,纯度越高色彩越鲜艳。其中红色纯度最高,橙黄、黄、绿、青绿、青、青紫、紫、紫红依次递降。而明度则为色彩的明亮程度,黄色为极,后依次为黄绿、橙黄、绿、红、紫。作为纯度、明度最高的红色与黄色常常被运用于服装与道具之中,颜色夸张,令人醒目。而为了增强视觉冲击力,形成鲜明的色彩对比,常常会选用蓝色、绿色等冷色调作为对比色,与红色、黄色等暖色调形成视觉差异,刺激人的视觉感官,给人以巨大的视觉感受与心理反应。通过红色、黄色、绿色的撞色搭配,形成心理上的兴奋感,为整个东北秧歌的演出渲染欢快的气氛。而这种色相对比强烈,高纯度、高亮度的色彩搭配不仅从生理上引起人足够的视觉重视,心理上带给人兴奋激动的情感体验,在表现形式上也恰恰符合了东北人民豪爽大气、火辣热情的性格特征。这种看似视觉反差大,极度不和谐的色彩搭配,显然违背传统主流的乐舞“修身养性”的审美思想,甚至冒着“土”气,但正是这种颠覆与另类,体现出东北秧歌独特的自然审美观念。红、黄、绿都是常见的自然色,在皑皑白雪覆盖的漫长冬季里,东北人民最为渴望的不过就是那骄阳似火,明媚阳光与满园春色。红、黄、绿除了生理上强烈的视觉冲击,更带给人强烈的心理反应。红色是太阳与火焰的象征,那种鲜艳的红色温暖了自然天气带来的寒冷。黄色作为浑然天成的和谐色,给人以温暖、光明、灿烂的积极感,冰天雪地中期盼春日的一抹暖阳。绿色的生机勃勃,仿佛带来了春天的气息,万物复苏,绿色是生命的重生。红、黄、绿的搭配看似夸张夺目,极不和谐,却恰恰印证了独特地域环境下东北人民对自然的审美态度,这种不和谐的色彩审美在与其地域特点造就的审美情趣相连之后,反而极度契合,成为一种不和谐的和谐而为人民所喜爱。

(二)群体性格的艺术选择

服装的色彩渲染需要与之相对应的动作进行烘托。高强度、高明度的色彩选用,强烈视觉冲击的色彩搭配奠定了其动作的基调与风格。舞蹈动作是一个舞蹈的具体表现方式,更是其风格展现的必要手段,是对其所处文化环境的肢体反应。东北秧歌的舞蹈风格主要体现在“稳中浪”“浪中艮”“艮中俏”,前倾的舞蹈体态加之“闪”“探”“摆”“拐”的动律特征,使东北秧歌狂放而不放肆,幽默而不疯狂,热情直爽,火辣大方。

东北作为众多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各种少数民族文化在此相互交流,相互影响,形成其包容大度、坦荡直率的文化性格。加之东北地区地广物博,山林密布,其特有的生产方式以及丰富的物产资源造就其胸襟开阔、豪爽大方的民族个性。冰雪覆盖便抱团取暖,气候严寒则待人火辣热情,这种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直接影响到其对艺术表现方式的喜好。好直爽泼辣、豪放大方、幽默滑稽的风格表演而恶扭捏作态,侈丽闳衍、委曲隐喇的艺术表现。因此,东北秧歌的扭摆动作多夸张,肢体幅度较大、发力快而脆、干净利索的动作体现了东北人民直接豁达,大大咧咧,不拖泥带水的性格。前倾的舞蹈体态彰显了其急躁冲动,粗枝大叶的脾气。而“闪”“探”“摆”“拐”则充满着一股逗趣滑稽的风味,为东北秧歌的趣味性增添实际的动觉体验。“稳中浪”“浪中艮”“艮中俏”是东北生态环境的藝术体现。冰雪覆盖,地面光滑,走路小心翼翼自然身形平稳。地广人稀,冰天雪地,民族交融自然形成东北人无忧无虑、热情好客、火辣直爽的性格,“浪”体现东北人民无拘无束、随心自在、活泼大方的群体特征。“艮”是脆,是闪,是欲出又回,是欲拒还迎。一“艮”则娇态毕露,趣味丛生。加之以“俏”,则天真无邪,俏皮可人,东北人民的人物形象便鲜明立体的跃然纸上。丰富的物产使东北人民无所约束,天真浪漫。漫长的冬季,使人追崇热闹,喜好逗趣滑稽以调解生活的枯燥乏味。东北秧歌无论是喜庆欢快,还是滑稽作态,都是当地人民对生活的渴望,对艺术的审美追求。

(三)喜剧式的全民狂欢

民间舞蹈的自娱性、参与性以及互动性特征,注定东北秧歌需要具备强大的感染力,情绪饱满丰富,表演绘声绘色。在东北秧歌的演出中,常常可见极其夸张的面部表情,浓妆艳抹的“奇怪”妆容,脸颊上两团红红的腮红,“老”醒目丑陋的痦子黑牙,而正是这样的“混搭”造型,却恰恰是秧歌“丑”态艺术的点睛之处,是秧歌喜剧元素的重要组成部分。

红红的腮红,是东北人民常年饱受寒冬之苦的真实写照,看似搞怪却无不也是对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那瞪大的双眼,溜溜乱转的眼珠,撅的高高的红嘴唇,都体现了东北丫头天真善良、纯真可爱的性格。丰富搞怪的面部表情,夸张浓厚的妆容,使得其“嗔”“痴”“怒”“骂”,一举一动,都呈现一种极度的滑稽感。滑稽与丑怪时常联系在一起,通过语言、动作、表情、面貌妆容以及故事情节的表现方法,呈现某种喜剧效果。东北秧歌充分利用“丑”态的多种形式,以求达到愉悦人心、滑稽搞笑的喜剧效果,以其具有张力的肢体动作,扭曲搞怪的面部表情,饱满热情的情感表现,使观者与舞者产生情感共鸣,刺激群众达到情绪的高潮,此时全体人民不分老少,不分男女,不分等级,陷入集体式的狂欢。这种暂时摆脱现实生活压力,等级束缚的短暂性“第二世界”的情感体验带来的身心愉悦,自然为人所追捧,以“丑”为美也就不足为怪了。

三、审“丑”之风:艺术活动中“丑”之必要

(一)美丑价值标准的取向

东北秧歌的“丑”态源于东北人民对于日常生活的体验,是特定文化环境产生的艺术反映。何为美丑?笔者认为凡能带来积极向上的审美反映的艺术作品都为美。“丑”只是站在某一主观立场对某一艺术形态的价值判断,换言之,“丑”何尝不是一种美,而“美”又何尝不是一种丑,凡内容是积极向上、引人向善的,无论形式如何,都应是美的。“丑”,也是一种别样美。

古往今来,世人皆不以整齐划一为美,参差不齐为丑;以含蓄优雅为美,以活泼火辣为丑。事实上,作为审美态度的体现,美丑本无客观规定指标,之所以产生如此审美观念,不过是传统历史文化对人民审美角度的影响所致。不同于古代儒家乐舞审美思想,如今社会审美思想崇尚多元包容,世界本就千姿百态,何以某种表现形式便为丑。整齐划一固然为美,但参差不齐也绝非为丑。含蓄优雅固然为美,但活泼火辣也绝非为丑。雅乐固然为美,但俗乐也绝非为丑。雅俗分野,不应是对艺术形式的价值判断,而应只是简单的风格区分。东北秧歌作为俗乐舞,即“丑”态乐舞,只是通过一种其自认为美的形式展现其生活的艺术方式而已,东北秧歌传达了东北人民对美的追求,体现了其审美情趣,应是美的艺术。

(二)“丑”态艺术带来的审美解放

“丑”态不同于“丑”。笔者认为,“丑”态艺术应分为两种,一种为揭露生活中的“假”“恶”“丑”来警示人民向善向美,通过讽刺生活丑态而达到反省自身,劝人为善的艺术形式。另一种则为内容贴近生活但形式较为粗糙的艺术形式。第一种常常为专业舞蹈工作者使用专业的编舞技巧将社会丑态呈至舞台之上,如王玫的舞剧《雷雨》。通过舞蹈艺术“美”的表现形式展示“丑”的社会现实。第二种则常常体现在民间百姓自娱的民间舞蹈中,如秧歌、社火、高跷等。不难发现,如今无论文学还是绘画,音乐还是舞蹈,“丑”态艺术已逐渐成为艺术家们创作的新晋宠儿。而“丑”态艺术之所以可以成为审美对象为人所欣赏,源自此处的“丑”不关乎“假”与“恶”,并不是对人性的否认,而只是抒发人性自然纯真的另外一种风格形式。“丑”态艺术常常以其特有的方式传达其对世界的看法,抒发其对人性与世界的美好肯定。不同于以往的“以美为美”的单向思维,“以丑为美”的丑态艺术大发展,正是对过去审美思想的大解放,将更多的审美范畴纳入到审美活动中,突破了固有的审美思想牢笼,丰富与完善了美的含义。

(三)多元审美视角下“审丑”的价值体现

“丑”态艺术的发展,掀起一股审“丑”风潮。将“丑”作为审美对象纳入到审美范畴中来,是审美思想多元化的结果,是“丑”的美学价值、现实价值得以正视的结果。“丑”态艺术的美学价值,除了衬托对比美的形象,更是对美的丰富与补充。用不同的创作视角挖掘尽可能的生活百态,如此方为“真”。摒除盲目的乐观主义,深入剖析人性本性以警示自省,如此方为“善”。展现真实的生活面貌,不畏他者的审美态度,如此方为“美”。“丑”态艺术逆向性思维成为其重要的美学价值。艺术具有教育功能。丑态艺术巧妙利用反其道而行之的艺术手段,通过对事物的否定,对常规的颠覆,以反向刺激引起人的自我反省,警醒众人,使人在因其丑态而捧腹大笑之时,进行自我审视,完成自我的完善。如此,“丑”态艺术所体现的人文关怀和精神教育,审“丑”之风盛行也是情理之中。

参考文献:

[1]吕艺生.舞蹈美学[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1.

[2]易中天.艺术人类学[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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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孟楠.东北秧歌的审美文化透视[D].广州:暨南大学,2005.

作者简介:郝丽娜(1996-),女,山西长治人,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为新疆舞蹈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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