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俊明
[摘 要]通常情况下,公共项目可以被分成公益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经营性项目。在这些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可以实行F+EPC模式,这种模式的合规性能够根据项目主体、项目类型进行深入分析,但以政府部门为项目主体的F+EPC模式风险比较大,以企业为项目主体的F+EPC模式合规性的项目类型存在很大差异。文章主要针对F+EPC模式管理风险及防范措施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F+EPC模式;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DOI]10.13939/j.cnki.zgsc.2021.08.099
1 引言
在现代化社会的发展中,政府部门越来越注重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政府隐性债务等各项风险,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這就使得F+EPC模式应运而生,这种模式将项目融资、承包全过程进行了整合,为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这一模式虽然能够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但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一系列问题。基于此,文章阐述了F+EPC模式的相关内容,分析了F+EPC模式的应用领域,总结了F+EPC模式管理风险及防范措施。
2 F+EPC模式概述
2.1 内涵
EPC模式是一种将设计、采购、施工进行融合的工程总承包模式,要求总承包商充分了解业主要求,以此为基础优化、完成各项设计和建设任务,总承包商的自主权比较大,业主可以利用合同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突出了项目的使用权[1]。F+EPC模式具备EPC模式的特征,但以此为基础衍生出了“融资功能”,其主要是利用招标方式,由公共设施项目业主选定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可以筹措出项目所需的建设资金,并承揽更多的EPC工程总承包工作,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交付给业主,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业主根据合同约定标准,向合作方支付费用的融资建设模式和融资代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