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若琦
“父母财产都给了两个儿子,现在养老却叫女儿也分担!”“父母把财产都给了小儿子,身强体壮时帮他们家干活,现在年老多病了却要轮流住进子女家,由大家一起养老,不公平!”清官难断家务事,因为财产分配与赡养问题引发家庭矛盾的现象,时有耳闻。那么,父母财产的分配与子女赡养义务之间有对应关系吗?遇到子女推诿赡养问题,老人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案例】
10多年后小儿媳不认可“口头协议”
70多岁的市民张阿姨最近伤透了心,同住的小儿媳最近与她闹矛盾,叫嚷着让张阿姨去大儿子家生活。张阿姨却觉得愧对大儿子,不想开这个口。因为10多年前拆迁时,二老户口归在小儿子名下,二老的拆迁面积划给小儿子。当时家庭内部也商量好了,二老和小儿子算一家,由小儿子养老。这相当于分家协议,但这是口头的,没有形成书面资料。大儿子、大儿媳也没异议,还时常带点吃的穿的来看望,二老生病时也出力照顾。大多数农村家庭,也是这样安排财产和养老的。
老伴去世后,张阿姨身体不太好,经常要去医院看病,小儿媳开始嫌弃婆婆。她的理由是,父母养老和财产分配没有关系,自己家已经为公公养老送终了,婆婆应该由大儿子家养老。大儿子夫妻听说这事,也觉得挺委屈。他们认为,既然拿了父母财产,就要尽到养老责任。他们生活上多关心母亲,多去看望,时常送些吃的穿的过去,有事再一起出力,也算是尽到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