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超

参加工作40年来,回忆自己的成长过程,百感交集、思绪万千。
我是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一代。1980年8月初中毕业后参加了工作,先后在县财税局平安税务所、沙沟公社工作。1982年8月调任县司法科工作期间,党组织将我送往省司法学校学习。在省司法学校近两年的学习期间,我系统学习了《宪法》《法学基础理论》《刑法》《经济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法律知识。学习结束后回到了工作岗位,在工作中我利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深入到农村、机关、厂矿、学校向广大农民、干部、工人、学生宣讲法律知识,把与他们生产、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送到手中,在“一五”普法中大显身手,受到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1985年8月至1988年9月,党组织又将我送到青海广播电视大学中文系脱产学习,经过3年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写作基础。毕业后我利用工作之余,积极撰写法制稿件,向《青海法制报》《青海日报》《人民代表报》《青海青年报》、青海人民广播电台、青海电视台、《法制日报》《海东报》《青海公安》《青海律师》《青海人大》《党的生活》等报刊杂志及媒体投稿700余篇,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和民主,辛勤的汗水换来了丰硕的果实,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被《法制日报》《青海法制报》等多家新闻单位聘为编辑、特约记者、特约通讯员。
1991年我被组织调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在县人大办公室工作期间,为了尽快适应人大工作,党组织又派我前往省委党校学习,在省委党校为期两个月的学习中,我系统学习了人大法律法规方面的业务知识,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业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