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为做好生物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升宁波市重大疫情防控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宁波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基层防控基础,强化重点难点突破,全力打造公共安全防护网。
强化疫情防控和实验室生物安全
强化公共卫生安全统筹协调机制建设。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宁波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市长为组长的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市)也相应成立了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全面推动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同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发文更新了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相关成员,明确建立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今年2月,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增设了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农村疫情防控三个工作专班。同时,市防控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市防控办实体化运作机制的通知》,设立综合协调、督查考评、值班联络三个工作组,建立实体化运作机制。市卫生健康委成立了“1办12个专班”,加强与市防控办工作专班的对接,提高疫情防控效率和水平。
强化重点人员和重点环节防控。严格落实入境人员核酸检测、“14+7+7”健康管理政策,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无缝衔接、闭环管理。重点做好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甬返甬重点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研判、落地管控工作。对所有从宁波口岸入关或从其他口岸入关且整柜进入宁波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要求进入集中监管仓,统一进行核酸检测、预防性全面消毒和“浙冷鏈”系统赋码后方可进入市场流通销售。……